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

常温、阴凉、凉暗”到底是多少温度?

本词条由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规范推广项目 审核认证

在许多厂家的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药物储存温度并不是直接标注具体的温度,而经常用“阴凉处”、“冷处”等类似的专业术语。很多准妈妈对这样的专业术语不能正确理解,所以即便注意了说明书中规定的储存条件,也经常发生药品储存不当造成药物失效的事情。这里我们就把说明书中常见的药物储存条件罗列出来,供准妈妈在保存药品的时候使用。

根据2010年版《中国药典》,对药品保存温度的定义如下:冷处保存为2~10℃,阴凉处保存应不超过20℃,凉暗处保存为避光且不超过20℃,常温保存为10~30℃。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药品保存不仅在储存时应严格遵照说明书中的温度,同样在药品运输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药品在规定的保存温度内。比如在炎热的夏季,由于室外温度非常高,准妈妈如果不采取措施直接把在冷处保存的药品拿回家的过程中就可能会导致药品的变质失效,所以,炎热的夏季、寒冷的冬季,准妈妈可以使用保温桶、保温袋、冰袋等装置来满足药品的储存条件,避免药物因温度过高或温度过低失效。

发布时间:2024-07-27 15:25
目录

    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