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口腔崩解片


盐酸氨溴索口腔崩解片,西药名。为祛痰类药。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用法用量
置药物于舌面待其崩解后咽下。也可水送服或吞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服。
规格
30mg。
贮藏方法
在30℃以下遮光、防潮、密封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0152009。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2、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
3、其他胃肠道反应,如胃肠道功能紊乱,包括呕吐和消化不良。
4、其他神经系统反应,包括头痛、头晕。
5、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和急性全身性发疹性脓疱病。
禁忌
1、对盐酸氨溴索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2、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抗生素(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红霉素、强力霉素)同时服用,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本品,必要时,可遵医嘱慎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立即就医。
5、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
6、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黏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药物过量
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药代动力学
盐酸氨溴索口服吸收快且几乎完全,达峰时间在0.5-3小时之间。在治疗范围内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90%,从血液至组织的分布快且显著,肺脏为主要靶器官。血浆半衰期为7-12小时,未见累积效应,盐酸氨溴索主要在肝脏以结合形式代谢,约90%由肾脏消除。
药理作用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的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还可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药品概述
药品详情
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规格贮藏方法有效期执行标准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特殊人群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理毒理
药物过量药代动力学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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