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贝林


洛贝林,西药名。常用制剂有注射剂等。为呼吸系统用药。主要用于新生儿窒息,吸入麻醉药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吗啡、巴比妥类药物)中毒,一氧化碳引起的窒息。也用于肺炎、白喉等传染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洛贝林、盐酸洛贝林。
性状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新生儿窒息,吸入麻醉药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吗啡、巴比妥类药物)中毒,一氧化碳引起的窒息。也用于肺炎、白喉等传染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硫酸洛贝林注射液:
1、皮下或肌内注射:成人一次3-10mg,极量一次20mg,50mg/d;儿童一次1-3mg。
2、静脉注射:成人一次3mg,极量一次6mg,20mg/d;儿童一次0.3-3mg。静脉注射应缓慢。必要时30min可重复一次。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
1、静脉注射:
(1)常用量:成人一次3mg。
(2)极量:一次6mg,一日20mg。
(3)小儿:一次0.3-3mg,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
(4)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mg。
2、皮下或肌内注射:
(1)常用量:成人一次10mg。
(2)极量:一次20mg,一日50mg。
(3)小儿:一次1-3mg。
规格
(1)硫酸洛贝林注射液:3mg/1ml;5mg/1ml;10mg/1ml。
(2)盐酸洛贝林注射液:1ml:3mg。
贮藏方法
避光贮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呛咳、震颤、头痛、眩晕。
2、剂量过大可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血压下降、呼吸抑制、强直性阵挛性惊厥和昏迷。
禁忌
1、妊娠期妇女禁用。
2、低血压、心动过速或传导阻滞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硫酸洛贝林曾用作口服戒烟药。
药代动力学
静脉注射后,其作用持续时间短,一般为20分钟。
药理作用
本品可选择性兴奋颈动脉体化学感受器而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作用持续时间短,安全范围较大。
药品概述
药品详情
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规格贮藏方法有效期执行标准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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