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沙利铂

奥沙利铂,西药名。常用剂型有注射剂等。为抗肿瘤药。与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甲酰四氢叶酸)联合应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Ⅲ期(Duke’s C期)结肠癌的辅助治疗。不适合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的局部晚期和转移的肝细胞癌(HCC)的治疗。与卡培他滨联合(XELOX)用于Ⅱ期或Ⅲ期胃腺癌患者根治切除术后的辅助化疗。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
性状
本品一般为注射剂。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或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
本品与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甲酰四氢叶酸)联合应用于:
1、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2、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Ⅲ期(Duke’s C期)结肠癌的辅助治疗。
3、不适合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的局部晚期和转移的肝细胞癌(HCC)的治疗。
与卡培他滨联合(XELOX)用于Ⅱ期或Ⅲ期胃腺癌患者根治切除术后的辅助化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推荐剂量:
限成人使用
奥沙利铂与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联合应用于以下适应症时的推荐剂量:
辅助治疗结肠癌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共12个周期(6个月)。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或130mg/m2(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或遵医嘱使用。
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肝细胞癌时,在奥沙利铂联合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FOLFOX4方案中,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重复治疗方案中,5-氟尿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的使用信息参见各自的说明书。奥沙利铂与卡培他滨联合(XELOX)用于Ⅱ期或Ⅲ期胃腺癌患者的辅助化疗时的推荐剂量:
用于Ⅱ期或Ⅲ期胃腺癌患者的辅助化疗时,奥沙利铂推荐剂量为130mg/m2,静脉输注2个小时,重复给药3周;同时,口服给予卡培他滨1000mg/m2,每日2次,治疗2周后停药1周。在对患者给予奥沙利铂后的当天即可开始卡培他滨的治疗,奥沙利铂必须在卡培他滨之前完成给药。卡培他滨更为详细的用药信息,参见卡培他滨的药品说明书。
奥沙利铂应按照患者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
2、高危人群:
(1)肾功能受损者
在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受损的消化道肿瘤患者中,奥沙利铂(每2周静脉输注2小时,最多12个周期)联合5-氟尿嘧啶/亚叶酸(FOLFOX4)治疗,通过对平均肌酐清除率的进行评估,未发现奥沙利铂对肾功能有进一步的影响。
在患者群之间的安全性数据相似。但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的暴露持续时间相对短,轻度、中度及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的中位暴露持续时间分别为4、6和3个周期: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的暴露持续时间则为9个周期。在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群中更多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的奥沙利铂起始剂量已降低至65mg/m2。
肾功能正常或轻度及中度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严重肾脏功能受损患者,奥沙利铂推荐的起始剂量应降低至65mg/m2(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
(2)肝功能受损者
在一项1期临床研究中,包括了不同程度(从无到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成年癌症患者,这些患者接受了奥沙利铂单一用药,持续2小时输注,每三周一个疗程的治疗。奥沙利铂的初始剂量建立在肝脏功能异常程度基础上,然后,不管肝脏功能受损的程度如何(从无到严重),均将给药剂量增加到130mg/m2。总体而言,所观察到的毒性的严重程度和类型为奥沙利铂应用中所预期的毒性。没有观察到总体毒性增加与肝脏功能恶化之间的相关性。在肝脏功能受损程度不同的各治疗组之间,事件的发生率没有任何差异。
在临床研究中,对肝功能异常者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
(3)老年患者
对于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奥沙利铂作为单药或与5-氟尿嘧啶(5-FU)联合应用,都未见严重毒性反应增加。因此,对于老年患者,不需特殊的剂量调整。
3、用法:
奥沙利铂用于静脉滴注。
奥沙利铂使用时无需水化。
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以便达到0.2mg/ml及以上的浓度),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与亚叶酸静脉输注液(溶解在5%葡萄糖溶液中)持续静脉滴注2-6小时。奥沙利铂与亚叶酸可通过在注射部位前使用Y型输液管连接器同时给予,置Y形管于紧靠静脉穿刺端,但是两种药物不能混入同一个输液袋中。亚叶酸不能含有辅料氨丁三醇并且只能用5%葡萄糖等渗溶液稀释,不能用碱溶液或氯化钠溶液或含氯离子溶液配制。
奥沙利铂必须在5-氟尿嘧啶前滴注。
如果漏于血管外,必须立即终止给药。
4、使用指导
奥沙利铂必须在使用前配制和进一步稀释。必须用规定的溶液来溶解和稀释冻干粉制剂。
5、使用操作说明
与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使用和配制奥沙利铂必须遵照注意事项小心谨慎地进行。
6、操作指导
医务人员和护士在处置这一细胞毒药物时,在每一个步骤都应谨慎操作,以保证自己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细胞毒药物注射溶液的配制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并有医药知识的专业人士来进行,以确保环境的安全,尤其是配制者自身的安全。为达到这一目的,需要一个专用的区域。在这一区域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和喝水。
配制者必须有良好的装备。要有长袖的工作服、防护面具、帽子、防护眼镜、一次性消毒手套,工作台要有防护罩,废弃物应有专门的置放容器。
患者的排泄物和呕吐物必须妥善处理。
怀孕妇女应避免接触细胞毒药物。
任何打破的容器,必须当作污染物同样小心的处理。污染的废物应在贴有标签的硬质容器中焚烧掉。见下面的“废弃物处理”部分。
如果奥沙利铂粉末、复溶物或溶液接触到皮肤或黏膜,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
7、使用时的特殊注意事项
不得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
未经稀释不得使用。
不得用盐溶液配制或稀释本品。
不要与其它任何药物混合或经同一个输液通道同时使用,(特别是5-氟尿嘧啶、碱性溶液、氨丁三醇和含辅料氨丁三醇的亚叶酸类药品)。
输注奥沙利铂后,需冲洗输液管。
只能使用推荐的溶剂(见后)。
如果配制的溶液中有任何沉淀物,都不能再使用,且应该按照法规要求对危险品的处理原则进行销毁。
8、溶液的配制
配制溶液时应使用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溶液。
50mg包装需加入10ml溶剂,使奥沙利铂浓度达到5.0mg/ml。
从微生物学和化学角度,配制的溶液必须立即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
使用前应检查其透明度,只有澄清的没有沉淀的溶液才能使用。
本品为单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应丢弃掉。
9、注射前稀释
从瓶中取出配制的溶液,立即用250-500ml的5%的葡萄糖溶液稀释成0.2mg/ml以上浓度的溶液,然后静脉输注。
正常情况下,溶液的物理化学稳定性在2℃到8℃之间可保持24小时。
从微生物学角度看,此溶液应立即使用。
如果不立即使用,使用者必须保证使用前其贮存的时间和条件,正常情况下在2℃-8℃之间不应超过24小时,除非稀释是在可控、确认无菌的条件下进行。
使用前应检查其透明度,只有澄清而无沉淀的溶液才能使用。
本品为单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应丢弃掉。
不得用盐溶液配制和稀释本品。
10、输注
奥沙利铂应用时不需要预先水化。
奥沙利铂用250-500ml的5%的葡萄糖溶液稀释成0.2mg/ml及以上浓度的溶液,必须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滴注2-6小时。
当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合用时,奥沙利铂应先于5-氟尿嘧啶使用。
11、废弃物处理
任何剩余药品,以及用于配制、稀释和注射用的所有物品,必须按照细胞毒药物的标准医院程序和毒性废弃物处理的现行法律规定进行销毁。
规格
(1)注射剂:100mg/100ml。注射剂(粉):50mg;100mg。
(2)大容量注射剂:100ml含奥沙利铂50mg与甘露醇5.1g。
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不良反应
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亚叶酸联合使用期间,可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腹泻、恶心、呕吐以及黏膜炎)、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以及神经系统反应(急性、剂量累积性、外周感觉神经病变)。总体上,这些不良反应在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亚叶酸联合使用时比单独使用5-氟尿嘧啶/亚叶酸时更常见、更严重。
一、结直肠癌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无法从已知数据中评估)。
1、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非常常见疲乏、发热、寒战(震颤)、无力、疼痛、注射部位各种反应。
2、免疫系统疾病:非常常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尤其是荨麻疹)、结膜炎、鼻炎。常见速发过敏反应(包括支气管痉挛、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胸痛感以及速发过敏反应性休克)。
3、各类神经系统疾病:非常常见急性神经感觉症状、感觉迟钝、四肢感觉错乱、周围神经病、味觉障碍、外周感觉神经病变、头痛。常见头晕、运动神经炎、假性脑膜炎。罕见构音不良、深反射消失、莱尔米特征、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
4、胃肠系统疾病:非常常见恶心、呕吐、腹泻、口腔炎/黏膜炎、腹痛、便秘。常见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胃肠出血、直肠出血。不常见大肠梗阻、小肠梗阻。罕见结肠炎,包括由艰难梭状芽胞杆菌引起的腹泻、胰腺炎。
5、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非常常见厌食、低白蛋白血症、低钾血症、高血糖症。常见脱水、低钙血症。
6、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非常常见背痛(如果出现这样的不良反应,应对罕见的溶血进行检查)。常见关节痛、骨痛。
7、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非常常见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常见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罕见免疫应变性溶血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包括致死性结果。
8、精神病类:常见抑郁、失眠。不常见紧张。
9、呼吸系统、胸及纵膈疾病:非常常见呼吸困难、咳嗽。常见呃逆、肺栓塞。罕见急性间质性肺病(有时致命)、肺纤维化。
10、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非常常见皮肤病变。常见皮肤剥脱(例如手足综合征)、红斑疹、皮疹、过度出汗、皮肤附属组织异常、脱发(<5%的患者,单一用药时)。
11、耳及迷路类疾病:不常见耳毒性。罕见耳聋。
12、肾脏及泌尿系统:常见血尿、排尿困难、尿频和排尿异常。非常罕见急性肾小管坏死、急性间质性肾炎、急性肾脏衰竭。
13、眼器官疾病:常见结膜炎、眼部异常。罕见视觉灵敏度短暂性减退、视野紊乱、视神经炎、短暂性视觉丧失(在停止治疗后可逆)。
14、各类检查:非常常见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减少、体重增加(辅助治疗)轻中度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水平增加、血胆红素升高、血糖异常、LDH升高、肝酶水平增加(ALT、AST)血清钠异常。常见体重减轻(转移癌治疗),血肌酐升高。
15、感染及侵染类疾病:非常常见感染。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例如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以及明确的感染)包括致死结果、鼻炎、上呼吸道感染。不常见败血症,包括致死结果。
16、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非常常见鼻衄。常见面部潮红、出血、深静脉血栓、血栓栓塞(包括肺栓塞)、高血压。
17、肝胆系统疾病:非常罕见肝窦梗阻综合症,也可叫做肝静脉闭塞病、或发生与肝脏异常的病理表现如肝紫癜、结节再生性过度增生、肝窦周纤维化。
二、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极少见报道急性肾小管坏死、急性间质性肾炎和急性肾功能衰竭。
三、血液学毒性
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合并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合并败血症。
四、胃肠道毒性
恶心、腹泻、呕吐、粘膜炎/口腔炎。
需要使用有效的止吐药进行预防和/或治疗。
严重的腹泻和/或呕吐可能引起脱水、肠梗阻、小肠阻塞、低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和肾脏功能的损害,尤其当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联合使用时(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
五、根据临床研究结果,应重点关注下述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
奥沙利铂在任何给药周期都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过敏反应严重者可致死,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禁止再次使用奥沙利铂。既往有其他药物或食物过敏史的患者可能增加过敏反应风险。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做相应的治疗,可选择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等药物进行治疗。临床试验中,所有级别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9-12%,结肠癌患者中观察到的3/4级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2-3%。过敏反应可包括皮疹、荨麻疹、瘙痒、出汗、面部潮红、腹泻(伴随奥沙利铂给药发生)、呼吸短促、支气管痉、胸痛、低血压、定向力障碍和晕厥等。奥沙利铂上市后已收到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的报告。
2、神经系统毒性
(1)神经病变
奥沙利铂与两种神经病变相关:
急性、可逆性、以外周为主的感觉神经病变:为早发型,发生在给药的数小时或1-2天内,在14天内消退,进一步给药会频繁复发。暴露于低温或冰冷物体可加速或恶化这些症状,患者通常表现为手、脚、口周围或咽喉一过性感觉异常、感觉迟钝和感觉减退,也观察到下颌痉挛、舌头感觉异常、构音困难、眼痛和胸部压迫感。在约56%接受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亚叶酸的研究患者中观察到急性、可逆性外周神经病变。约30%患者在任一周期内观察到急性神经毒性。在辅助治疗患者中出现3级外周感觉神经病变的中位周期数是9,而既往接受过治疗患者奥沙利铂和5-氟尿啶亚叶酸合并用药后出现该病变的中位给药周期数是6。
在1-2%既往未接受治疗和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中观察到3/4级咽喉感觉迟钝的急性并发症,表现为主观感觉吞咽困难或呼吸困难,但没有任何喉痉或支气管痉挛(没有喘鸣或哮鸣)。奥沙利铂输注时应避免使用冰(黏膜炎预防措施),因为低温会加重急性神经病学症状。
持续性(>14天)、以外周为主的感觉神经病变:常见特征为感觉异常、感觉迟钝、感觉减退,但也可能因本体感觉缺失影响某些日常生活(如书写、解扣纽扣、吞咽、因本体感觉损害导致步行困难)。
(2)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
在临床试验(<0.1%)和上市后经验中观察到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
3、肺毒性
奥沙利铂与肺纤维化(<1%研究患者)相关,其可能是致死的。在结肠癌辅助治疗的研究中,奥沙利铂+输注5-氟尿嘧啶/亚叶酸治疗组中咳嗽和呼吸困难的发生率总和在所有级别为7.4%,3级为<1%,没有4级事件,单独输注5-氟尿嘧啶/亚叶酸组的所有级别为4.5%,没有3级事件,4级为1%。此研究中,1名奥沙利铂合并治疗组中的患者死于啫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在既往未接受治疗的结直肠癌患者研究中,奥沙利铂+5-氟尿嘧啶/亚叶酸治疗组中咳嗽、呼吸困难和缺氧的发生率总和在所有级别为43%,3级和4级为7%,伊立替康+5-氟尿嘧啶/亚叶酸组(疗程不详)所有级别为32%,3级和4级为5%。如果有不能解释的呼吸症状,如干咳,呼吸困难、湿啰音,或放射性肺浸润,应中止奥沙利铂给药直至进一步的肺部检查排除间质性肺病或肺纤维化。
4、肝毒性
肝毒性(定义为肝酶升高)可能与奥沙利铂联合治疗有关。奥沙利铂上市后已收到静脉闭塞性肝病(又称肝窦梗阻综合征、肝窦阻塞综合征)的报告,临床可表现为门静脉高压、脾脏肿大合并血小板减少。在辅助治疗试验中证实有肝毒性,观察到转氨酶(57%:34%)和碱性磷酸酶(42%:20%)的增加在奥沙利铂联合治疗组比对照治疗组中更常见。两个治疗组胆红素增加的发生率相似。肝脏活组织检查的变化包括:紫癜,结节性再生性增生或窦状隙变化,窦周纤维化和静脉闭塞性损伤。如果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或有门静脉高压,其不能用肝转移解释,应考虑肝血管疾病,如可能,应进行观察。
5、上市后经验(发生率未知)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脓毒性休克,包括致死结果。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自身免疫全血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继发性白血病。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惊厥、缺血性和出血性脑血管疾病。
心脏器官疾病:QT间期延长,可能会导致出现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在内的室性心律失常,其结果可能是致命的。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心肌梗死、冠状动脉痉和心脏停搏,心律失常类疾病,包括缓慢型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和房颤。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喉痉挛、肺炎和支气管肺炎,包括致死结局。
胃肠系统疾病:肠缺血,包括致死结果。食管炎。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并发症,如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和穿孔,其结果可能是致命的。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横纹肌溶解症,包括致死结果。
血小板、出血以及凝血障碍:在接受抗凝剂治疗的患者中INR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免疫系统疾病:迟发型超敏反应。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过敏性血管炎。
各类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跌倒和跌倒相关损伤。
二、肝细胞癌
在一项包括279例中国患者的亚洲区域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OXALIL00858)中,局部晚期或转移、不适合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分别接受FOLFOX4方案或阿霉素单药治疗(FOLFOX4组:n=184例,阿霉素组:n=187例)。
在本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数据与FOLFOX4和阿霉素的既往用药经验一致,并且未发现新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两个研究组间受试者报告的3/4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FOLFOX4组和阿霉素组分别有89%和87%的受试者发生了不良反应(p=0.7346)。
不良反应发生率最高的是恶心(FOLFOX4:38.3%,阿霉素:25.9%),其次是脱发(FOLFOX4:8.2%,阿霉素:43.7%)和呕吐(FOLFOX4:19.7%,阿霉素:14.9%)。
三、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用于Ⅱ期或Ⅲ期胃腺癌的辅助化疗
1、胃肠道疾病:恶心、腹泻、呕吐、腹痛、粘膜炎/口腔炎、便秘。
2、神经系统疾病:周围神经病变、头晕、外周感觉神经病。
3、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白细胞减少症。
4、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食欲下降。
5、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疲乏、乏力、发热。
6、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掌跖综合征、色素沉着障碍、皮疹。
7、各类检查:体重减轻、ALT/AST升高。
8、精神病类:失眠。
在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用于辅助治疗的Ⅲ期临床试验中,在Ⅱ期或Ⅲ期胃癌患者中观察到以下发生率>1%且<5%的其他药物不良反应(所有等级)。
胃肠系统疾病:消化不良(4%)、上腹痛(4%)、腹部不适(2%)、肠梗阻(1%)。
神经系统疾病:头痛(4%)、味觉异常(1%)。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摄食量减少(2%)、高血糖症(1%)。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注射部位反应(1%)。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瘙痒(3%)、脱发(3%)、皮肤色素沉着过度(2%)。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鼻咽炎(3%)、上呼吸道感染(2%)。
呼吸、胸及纵隔疾病:咳嗽(2%)、呃逆(2%)、鼻液溢(1%)、咳痰(1%)、口咽疼痛(1%)、呼吸困难(1%)。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肌痛(4%)、背痛(1%)。
精神疾病:焦虑(1%)。
肝胆系统疾病:高胆红素血症(3%)、肝脏毒性(2%)。
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2%)心脏疾病:心悸(1%)。
禁忌
1、奥沙利铂禁用于以下患者:
(1)已知对奥沙利铂过敏或对其它铂类化合物过敏者。
(2)哺乳期妇女。
2、配伍禁忌:
(1)不得与碱性药物或溶液(特别是5-氟尿嘧啶、碱性溶液、氨丁三醇和含辅料氨丁三醇的亚叶酸类药品)混合使用。
(2)不要用盐溶液配制和稀释。
(3)不要与其它任何药物混合或经同一个输液通道同时使用。
(4)不要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
药物相互作用
1、因与氯化钠和碱性溶液(特别是5-氟脲嘧啶)之间存在配伍禁忌,本品不要与上述制剂混合或通过同一条静脉同时给药。
2、体外研究显示,在红霉素、水杨酸盐、紫杉醇和丙戊酸钠等化合物存在的情况下,本品的蛋白结合无明显变化。
3、在动物和人的体内研究中显示,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
注意事项
1、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奥沙利铂应在专门的肿瘤机构内应用,并在有经验的肿瘤医生的监督下使用。
2、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尚缺乏足够的安全性研究的资料。因此,此类患者用药前应该权衡利弊。此种情况下,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并且奥沙利铂推荐起始剂量为65mg/m2。
3、治疗过程中应严密监测过敏症状。过敏症状可在任何周期发生。一旦发生任何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给予积极的对症治疗,并禁止在这些患者中再用奥沙利铂。
4、如有外渗发生,应立即终止滴注并采取局部处理措施以改善症状。
5、应仔细监测奥沙利铂的感觉性外周神经毒性,特别是与其它有特定神经系统毒性的药物合用时。每次治疗前都要进行神经系统检查,以后定期复查。
6、如果以2小时内滴注完奥沙利铂的速度给药时,患者出现急性喉痉挛,下次滴注时,应将滴注时间延长至6小时。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痉挛,应该告知患者,在奥沙利铂给药期间或给药后数小时内,避免暴露于冷环境中,避免进食未加工的/冷的食物或/和冷饮。
7、如果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感觉障碍、痉挛),那么依据症状持续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推荐以下方法调整奥沙利铂的剂量:
(1)如果症状持续7天以上而且较严重,应将奥沙利铂的剂量从85mg/m2减至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辅助化疗)。
(2)如果无功能损害的感觉异常一直持续到下一周期,奥沙利铂的剂量从85减至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辅助化疗)。
(3)如果出现功能不全的感觉异常一直持续到下一周期,应停止应用奥沙利铂。
(4)如果在停止使用奥沙利铂后,这些症状有所改善,可考虑继续奥沙利铂治疗。
8、应告知患者治疗停止后,周围感觉神经病变症状可能持续存在。辅助治疗停止后,局部,中度感觉异常或影响日常活动的感觉异常可能持续3年以上。
9、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也称为大脑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即PRES)的征兆和症状可能是头痛、智力改变、癫痫、视力异常(模糊至失明)、伴或不伴高血压。RPLS可通过脑部造影确诊。
10、胃肠道毒性,主要表现为恶心和呕吐,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止吐用药。
11、严重的腹泻和/或呕吐可能会引起脱水、麻痹性肠梗阻、肠闭塞、低血钾、代谢性酸中毒以及肾功能异常,特别当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发生这些情况的可能性更大。
12、在奥沙利铂治疗中已有肠缺血病例报告,包括致死结果。如发生肠缺血,应停止奥沙利铂治疗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13、如果在治疗后出现血液学毒性(由基线血细胞计数数值证实,如中性粒细胞38.3℃或持续发热温度>38℃超过1小时)或严重(3-4级)的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50×109/L)时,必须停用奥沙利铂直至症状改善或消除,并且须将奥沙利铂临床应用剂量从85mg/m2降到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辅助化疗),并且相应降低5-氟尿嘧啶应用的剂量。
18、已有报道接受奥沙利铂治疗患者发生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和感染性休克,包括致死结果。当出现这些事件时,应停用奥沙利铂。
19、在奥沙利铂治疗中已有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事件报告,包括致死结果。如发生DIC,应停止奥沙利铂治疗并给予适当的处理。
20、如果有无法解释的呼吸系统症状发生,如无痰性干咳、呼吸困难、肺泡罗音或可有放射影像学依据的肺浸润,应立即停止应用该药直到进一步肺部检查确定已排除发生间质性肺炎的可能为止。
21、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HUS)是危及生命的一种不良反应,在首次出现任何微血管溶血性贫血的征兆时应停用奥沙利铂,例如伴随血小板减少的血红蛋白快速下降、血清胆红素升高、血清肌酸酐升高、血尿素氮升高或LDH升高。在停止治疗后,肾衰竭可能不可逆,需要进行透析。
22、如果不能确定肝功能检查结果的异常或门静脉高压症是由肝转移引起的,应考虑由奥沙利铂引起的极少见的肝血管异常的可能性。
23、QT间期延长可能会导致出现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在内的室性心律失常风险增加,其结果可能是致命的。在有QT间期延长病史或倾向的患者中,正在接受已知会延长QT间期药物的患者中,以及存在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低钙血症或低镁血症的患者中,应慎用本品。如果出现QT间期延长,应停止奥沙利铂治疗。
24、在奥沙利铂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横纹肌溶解事件报告,包括致死结果。如果出现肌肉疼痛和肿胀,同时伴随无力、发热或尿液颜色变暗,应停止奥沙利铂治疗。如果确诊横纹肌溶解症,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谨慎将诱发横纹肌溶解症的药物与奥沙利铂合并使用。
25、奥沙利铂治疗可能会导致十二指肠溃疡(DU)和潜在的并发症,如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及穿孔,其结果可能是致死的。如果发生十二指肠溃疡,应停止奥沙利铂治疗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6、奥沙利铂不得腹腔给药。通过腹腔途径给予奥沙利铂时可能会发生腹膜出血(说明书范围外的给药途径)。
28、对驾驶人员及操纵机械人员的影响:
(1)尚未对奥沙利铂对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的效应进行研究。但是,奥沙利铂治疗可以导致头晕、恶心和呕吐危险性的增加,可以导致能够影响步态和平衡的神经系统症状,这可能对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轻度或中度影响。
(2)视觉异常,特别是短暂性视觉丧失(停止治疗后可逆),可以影响患者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因此,应该警告患者,这些事件可能对驾驶或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潜在效应。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迄今为止,尚无资料确定奥沙利铂在孕妇中使用的安全性。根据临床前的经验,临床推荐剂量的奥沙利铂可以致死和/或致畸。因此,在孕妇中,不主张用奥沙利铂。只有在对胎儿的危险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价并征得了患者的同意后,方可考虑使用奥沙利铂。
(2)既往未曾研究过该药物是否会通过乳汁排泄。在使用奥沙利铂期间应当避免哺乳。
(3)与其它细胞毒性药物一样,对于育龄妇女患者而言,在开始奥沙利铂化疗前,应该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儿童用药
目前尚不确定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有效性。
老人用药
对于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奥沙利铂作为单药或与5-氟尿嘧啶联合应用,都未见急性毒性反应的发生增加。因此,对于老年患者,没有特殊的剂量调整。
药物过量
没有已知用于治疗奥沙利铂过量的解毒剂。除血小板减少外,过量使用奥沙利铂的预期并发症包括超敏反应、骨髓抑制、恶心、呕吐、腹泻和神经毒性。目前,已有几例有关过量使用奥沙利铂的病例报告。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为:4级血小板减少(<25000/mm3)不伴出血、贫血、感觉神经病变(如感觉异常、感觉迟钝、喉痉挛和面部肌肉痉挛)、胃肠系统疾病(如恶心、呕吐、口腔炎、肠胃气胀、腹胀和4级肠梗阻)、4级脱水、呼吸困难、哮鸣、胸部疼痛、呼吸衰竭、严重心动过缓以及死亡。应对可疑药物过量的患者进行监测,并给予支持性治疗。目前为止奥沙利铂单次注射给药的最大剂量为825mg。
药代动力学
1、复合物中每个独立的活性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尚未确定。奥沙利铂130mg/m2静脉输注2小时,每3周重复1次,用1-5个周期时,以及奥沙利铂85mg/m2静脉输注2小时,每2周重复1次,用1-3个周期时,其超滤铂——各种形式未结合的铂类(有活性和无活性)——药代动力学参数详见说明书。
2、在2小时输液结束时,15%的铂存在于体循环中。剩余的85%迅速扩散到组织内或随尿排出。由于奥沙利铂可与红细胞和血浆蛋白进行不可逆的结合,导致结合物的半衰期接近红细胞和血浆白蛋白的自然寿命。85mg/m2每2周1次或130mg/m2每3周1次,未见到血浆超滤液中有蓄积现象,第1周期中可以保持稳定状态。个体间及个体内差异通常较低。
3、在体外,代谢物被认为是非酶性降解的结果。尚无证据表明细胞色素P450介导了二氨基环己烷环的生物转化。
4、奥沙利铂在患者体内要进行充分的生物转化。2小时输注结束后,血浆超滤物中检测不到完整的药物。几种细胞毒性生物转化产物包括一氯化物、二氯化物和二水合二氨基环己烷基铂类成分等,均可在外周循环系统中检测出来,稍后,还可发现许多非活性的结合物。
5、铂类主要经尿排出,多在用药后48小时内清除。第5天时,大约有54%随尿排出,只有不到3%随粪便排出。
药理作用
本品出现铂类化合物的一般毒性反应,出现种属特异的心脏毒性。本未出现顺铂的肾脏毒性,亦无卡铂的骨髓毒性。本品属于新的铂类衍生物,本品通过产生烷化结合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的合成及复制。本品与DNA结合迅速,最多需15分钟,而顺铂与DNA的结合分为两个时相,其中包括一个48小时后的延迟相。在人体内给药一小时之后,通过测定白细胞的加合物,可显示其存在。复制过程中的DNA合成,其后DNA的分离、RNA及细胞蛋白质的合成均被抑制,某些对顺铂耐药的细胞系,本品治疗有效。
药品概述
药品详情
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规格贮藏方法有效期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特殊人群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人用药药理毒理
药物过量药代动力学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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