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司琼


格拉司琼,即盐酸格拉司琼,西药名。常用制剂为分散片剂、口腔崩解片剂、胶囊剂、注射剂、片剂等。为抗肿瘤辅助药。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
性状
(1)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白色或类白色片。(2)盐酸格拉司琼口腔崩解片: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3)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4)盐酸格拉司琼片:白色或类白色片。(5)盐酸格拉司琼氯化钠注射液: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6)盐酸格拉司琼胶囊:硬胶囊,內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未。
适应症
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1片),每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或遵医嘱。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盐酸格拉司琼口腔崩解片:口服给药。
1、用量:一般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用法:用干手撕开包装,迅速取出药片,置于舌上,药片将在数秒内迅速崩解或溶化,崩解物随唾液吞服即可。无需用水服用;不建议将药片掰开服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静脉注射。成人:用量通常为3mg(3支),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次-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9支)。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盐酸格拉司琼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给药。
2、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
3、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盐酸格拉司琼胶囊: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内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1、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2、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
3、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规格
(1)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每片含格拉司琼1mg。(2)盐酸格拉司琼口腔崩解片:1mg。(3)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1ml:1mg(以C18H24N4O计)。(4)盐酸格拉司琼片:1mg(以C18H24N4O计)。(5)盐酸格拉司琼氯化钠注射液:5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以C18H24N4O计)与氯化钠0.45g;100ml:盐酸格拉司琼3mg(以C18H24N4O计)与氯化钠0.9g。(6)盐酸格拉司琼胶囊:1mg。
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1)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488(X-410)-2002。(2)盐酸格拉司琼口腔崩解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4872007。(3)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国药典2005年版。(4)盐酸格拉司琼片: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5)盐酸格拉司琼氯化钠注射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4382003。(6)盐酸格拉司琼胶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083)-2002Z。
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
2、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禁忌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对健康受试者研究表明,本品与西咪替丁或氯羟安定间没有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
2、与利福平或其他肝酶诱导药物同时使用,本品血药浓度减低,应适当增加剂量。
3、对已麻醉患者虽未进行特殊的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但常规剂量下本品与麻醉剂或止痛剂使用是安全的。此外,对体外人微粒体研究表明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的亚型3A4(参与一次主要的麻醉止痛药物的代谢)的作用没有影响。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3、注意: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①药液内有异物或浑浊。②药液变色。③内包装破损或有渗漏现象。
(2)存放时请勿重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若使用本药时应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2到16岁儿童推荐剂量10μg/kg,2岁以下儿童用药情况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1、健康受试者静注本品20或40μg/kg后,平均血浆峰浓度分别为13.7和42.8μg/L,血浆清除半衰期约3.1-5.9小时。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65%,大部分迅速代谢,主要代谢途径为N-去烷基化及芳香环氧化后,再共轭形成结合产物。本品通过粪便和尿液排泄。
2、本品口服吸收迅速与完全,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90%。本品分布广泛,分布容积为174-258L。在癌症患者中为154-231L(按70kg体重计),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65%,健康志愿者血浆消除半衰期为3-6小时,癌症患者的消除半衰期显著延长为9.8-11.6小时。健康志愿者口服本品,约11%的药量在48小时内以原形式从尿中排泄,其余的部分以代谢物形式排泄,在尿中和粪中的排泄率分别为48%和38%。本品的代谢由肝微粒体P-4503A介导,主要代谢途径为N-去甲基化及芳香环氧化后再形成结合产物。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并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理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较高,无锥体外系反应和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毒理作用
1、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及体内、外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结果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Hela细胞体外试验中出现UDS明显增加。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可见多倍体细胞的数量明显增加。
2、生殖毒性:经口给予本品剂量达100mg/kg/天(600mg/m2/天,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405倍)时,对雌、雄大鼠的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无影响。妊娠的大鼠和家兔经口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125mg/kg/天(750mg/m2/天,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507倍)及32mg/kg/天(378mg/m2/天,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255倍)时,均未表现出对动物生育力和胎儿发育的影响,但尚无本品充分和严格对照的妊娠妇女给药的临床研究。由于动物试验并不总能预测药物对人体的影响,故只有在确实必需时,才可在妊娠期间服用本品。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以经乳汁分泌,故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应慎重考虑其对后代的影响。
3、致癌性:在给药两年的致癌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本品的剂量分别为1、5、50mg/kg(6、30、300mg/m2/天),其中高剂量组在第59周时因毒性反应将剂量降至25mg/kg。结果显示,5mg/kg/天以上组(包括该剂量组)雄性大鼠和25mg/kg/天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计算,其剂量分别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20倍以上和101倍)的肝细胞癌和腺瘤的发生率显著增加,而1mg/kg组雄性大鼠和5mg/kg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算,分别为临床推荐剂量的4倍和20倍)的肝肿瘤发生率未见增加。在12个月的试验中,经口给予本品100mg/kg/天组(600mg/m2,以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405倍)的雌、雄大鼠均发生肝细胞腺瘤,而空白对照组未出现。本品给药24个月的小鼠致癌性试验结果显示,肿瘤的发生率未显示明显的统计学意义增加,但该试验并非最后结论。由于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出现肿瘤,故本品应在说明书所推荐的剂量下和适应症的范围内应用。
药品概述
药品详情
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规格贮藏方法有效期执行标准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药理作用毒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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