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酸新斯的明


甲硫酸新斯的明,西药名。常用剂型为注射剂。为抗胆碱酯酶药。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青光眼、麻痹性肠梗阻和术后尿潴留、蛇毒(神经毒)中毒和河豚毒素中毒。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硫酸新斯的明。
性状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1、治疗重症肌无力。逆转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治疗青光眼,降低眼压。
3、治疗麻痹性肠梗阻和术后尿潴留。
4、治疗蛇毒(神经毒)中毒和河豚毒素中毒。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1ml:0.5mg规格,半支-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1-3次。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1ml:0.5mg规格,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5mg。一日5mg(1ml:0.5mg规格10支;2ml:1mg规格,5支)。
注射用甲硫酸新斯的明: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规格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1ml:0.5mg;2ml:1mg。
贮藏方法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执行标准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1、本品可致药疹。
2、大剂量可致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
3、严重者可见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禁忌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
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具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克林霉素、多黏菌素E、环丙烷和卤化吸入麻醉药都可能拮抗本品的作用。
2、几种药物,包括奎宁、氯喹、羟氯喹、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锂及β受体拮抗药,都有可能加重重症肌无力和降低拟副交感神经药物的治疗效应。
3、对正在接受β受体拮抗药的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加重或延长心动过缓。
4、抗胆碱酯酶药如本品,可抑制琥珀胆碱的代谢,从而增强并延长其作用。
5、抗毒蕈碱药如阿托品,可拮抗本品的毒蕈碱作用。
注意事项
1、最近进行肠道或尿道手术后,不应使用本品或极为小心地使用本品,严防缝合口裂开。必要时可使用依酚氯铵,而不宜使用阿托品。
2、阿托品不能拮抗烟碱作用,如无力和麻痹,可使用小剂量非去极化肌松药予以控制。也可使用解磷定作为阿托品的辅助用药。
3、治疗蛇毒或河豚毒,可单用本品,合用依酚氯铵更好。
药物过量
过量中毒时,应尽快洗胃、吸氧、人工呼吸,静脉注射地西泮5mg,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阿托品1-2mg,视病情可加量或重复。必要时,给予洋库溴铵以解除肌肉震颤。
药理作用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药品概述
药品详情
成分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规格贮藏方法有效期执行标准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药理毒理
药物过量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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