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B超多久做一次,不能一概而论,主要与患者的具体情况有关。如果孕妇没有任何并发症,或者其他任何问题,则整个孕期大概会做4~5次的B超检查。
1、一般孕妇需在孕7周左右进行第一次B超检查,以明确胎芽、胎心,胚胎位置,以及单双胎等。
2、在孕12周左右,胎儿的大小大约为6公分左右,并且初具人形,此时进行第二次B超检查,以测量NT,并进行染色体异常的初步评估。
3、在孕22周左右,进行第三次B超检查,以进行系统的排畸检查,明确胎儿的主要器官是否存在严重的生理缺陷等;
4、在孕30~32周左右,进行第四次B超检查,观察胎儿情况、羊水情况、胎位情况等,间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需要改善或者查找的问题。
5、在预产期前后,即38或39周左右,进行最后一次B超检查,以评估胎儿的大小、胎位、羊水等情况,帮助判断分娩方式,以及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临床处理。
另外,除了上述常规超声检查以外,还需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额外检查。比如有糖尿病、癫痫等病史,分娩过畸形胎儿,本身或配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或者围孕期用药等的孕妇,可能还需要单独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而子宫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胎儿大脑中动脉多普勒超声检查,以及明确宫颈长度、胎盘位置等超声检查,需要遵医嘱根据孕妇的病情有选择性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