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多囊肾一般可通过超声检查进行诊断,其检出率与胎儿因素和孕妇因素有一定的联系。
1、胎儿因素。胎儿肾脏病变的严重程度与多囊肾的诊断密切相关,当胎儿肾脏病变较轻时,往往难以在孕早期通过超声检查得以诊断;当胎儿肾脏病变较为严重时,则容易通过超声进行早期诊断。
2、孕妇自身情况。孕妇的宫内羊水量、肥胖程度、腹腔胀气等情况都可能对超声检查产生一定的干扰,进而影响胎儿多囊肾的诊断。
此外,大多数胎儿多囊肾可在怀孕20~24周行超声排畸检查时被发现;少部分发展较慢的肾脏病变可能在孕晚期才能被超声检查发现;而遗传性的胎儿型多囊肾,大多能在怀孕20多周时被超声筛查发现,一般可表现为胎儿肾脏异常增大,肾内回声异常增强。
综上,超声检查结果对胎儿多囊肾的诊断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