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湿疹和特应性皮炎的关系,存在同义、包含两种不同的理解。
1、同义关系:部分专家和学者认为,湿疹和特应性皮炎在定义、诊断标准、疾病覆盖范围等方面有很大的重合,故将湿疹特指为特应性皮炎,这种情况的话,两者属于同义关系。
2、包含关系:部分专家和学者认为,湿疹是一组包括多种不同病因及临床表现的疾病,故将湿疹称为湿疹性疾病,这种情况的话,湿疹包含了特应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干燥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
综上,不同的观点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理解,具体取决于所采用的定义和诊断标准。目前,国内外推荐将湿疹作为尚不能明确临床特征和病因的临时性诊断,湿疹患者应遵医嘱进一步完善专科查体、斑贴试验、特异性IgE检测、病原学检测、皮肤镜等检查,以尽可能明确疾病的特征和病因,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