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讲,肝硬化失代偿期的中位生存期约为24个月,5年生存率约14%~35%。
肝硬化失代偿期是指在肝硬化的基础上,出现门静脉高压并发症和(或)肝功能减退,患者可因消化道出血、难治性腹水、慢加急性肝功能衰竭、严重感染等严重失代偿事件,而危及生命,死亡率较高。近期研究显示,肝硬化失代偿期的中位生存期约为24个月,5年生存率约14%~35%,但受到病因、年龄、并发症严重程度、血清白蛋白水平、MELD评分等因素影响,不同疾病状态者的预后及生存时间差异较大。例如:
1、我国肝硬化失代偿期的主要原因是乙肝相关肝硬化,针对这部分患者,近年来提出肝硬化再代偿的概念,即在肝硬化失代偿期接受有效的抗病毒治疗,能够显著改善肝脏功能,使肝硬化失代偿得到逆转,部分患者可能在较长的时间里处于肝功能稳定状态,从而减少相关并发症的发生,使病死率得到明显减少,使生存时间进一步延长。
2、对于不明原因导致的肝硬化失代偿者、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者,这部分患者由于病因较难得到控制,其预后比乙肝相关肝硬化要差,患者在短期内发生严重失代偿事件的风险更大,因此生存时间会有所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