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根据体温测量部位不同,发热的临界值也有所不同。腋下温度高于37℃,口腔温度高于37.2℃,或直肠温度高于37.9℃时,被认为是发热。发热可能与月经、剧烈运动、测量误差等非疾病因素有关,也可能与感染、血液病、物理及化学性损害等疾病因素有关。
一、非疾病因素。
- 1、月经:月经前期,体内孕激素水平升高,会刺激体温调节中枢,导致体温轻微升高,一般不会超过37.5摄氏度。这种情况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几天后体温即可恢复正常。
- 2、剧烈运动:剧烈运动后,骨骼肌产热增加,会使体温暂时性升高。这也是正常的生理现象,适当休息后体温即可恢复正常。
- 3、测量误差:体温计未夹紧、测量部位存在热水袋等过热物品刺激等因素,会导致体温测量误差,使测得体温偏高。这种情况可通过多次测量消除误差,或结合其他症状指标判断是否是疾病造成的发热。
二、疾病因素。
- 1、感染: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各种病原体感染机体,会激活血液中的白细胞发生免疫反应,产生致热原刺激体温调节中枢,使体温升高引起发热,无论是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局部性或全身性的感染,均可出现发热。这类患者可通过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方法降温,同时根据具体的感染原因进行针对性治疗,使用对应的抗菌、抗病毒、抗真菌药物等。
- 2、血液病: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病可能导致血中大量白细胞破坏,释放致热原,从而导致体温上升。这类患者可通过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方法降温,也可酌情使用阿司匹林肠溶片、布洛芬缓释片等解热镇痛药缓解发热。此外,可以进行化疗、放疗、成分输血等。
- 3、物理及化学性损害:中暑、大面积烧伤、骨折、中毒安眠药中毒等,也会引起发热。这类患者首先使用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方法降温,同时要维持其他生命体征正常,而后进行针对病因的具体治疗,如中暑后可进行冰盐水的胃或直肠灌洗。
- 4、其他疾病:除上述疾病外,颅脑外伤、脑出血、脑挫伤等颅内疾病,可以直接损伤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发热;广泛性皮炎、鱼鳞病等皮肤病变,会导致皮肤散热减少,引起发热;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等结缔组织病,过敏、风湿热等变态反应性疾病,会引发异常免疫反应,也会引起发热。
综上,发热是常见的临床症状,病因复杂多样,需要结合其他临床症状判断。一般情况下,暂时性的低热可能是运动、月经引起的生理性发热,而长期持续的发热,或高热,或伴有寒战、皮疹、淋巴结肿大、昏迷等症状,需要警惕疾病可能。患者应到医院的发热门诊或急诊就诊,就诊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疾病传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