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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清火丸的禁忌

李培红
李培红   主任药师   硕士生导师
药学部   主任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孕妇清火丸可用于治疗孕妇胎热口干、胸腹灼热,或口舌生疮、咽喉燥痛,或大便秘结、小便黄赤。以下为本品的禁忌:

一、禁忌人群:

1、本品含有一些滋阴的中药成分,容易滞留外邪,感冒患者不宜服用本品,以免影响感冒治疗。

2、本品药性偏凉,有先兆流产或胎象不稳的患者应谨慎服用。

3、本品适用于实热证,脾胃虚寒、大便稀薄、腹部冷痛的孕妇不宜服用。

4、本品含有黄芩、知母、石斛、柴胡、地黄、薄荷等成分,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用药后有过敏反应,如皮肤红肿、瘙痒、皮疹等,应停止服用,并及时就医。

二、禁忌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上应清淡有营养,不宜吃辛辣、油腻的食物,以免影响药效或加重病情。

2、请勿自行合用其他药物,以免影响药效或产生毒副作用。若有需要,应先咨询医生。

发布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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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规范推广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