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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

杨慧霞
杨慧霞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妇产科   主任
国家重点专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由于可发展为症状更明确的子痫前期,除了确定存在高血压外,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还包括排除蛋白尿,以及其他子痫前期的表现。也正因为此,待妊娠期结束后,若过程中未出现子痫前期,所患疾病即为妊娠期高血压。

1、高血压:妊娠20周后出现,且两次测量后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2、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且随机尿蛋白检测呈阴性。

3、其他表现:患者不存在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肺水肿、新发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等情况。

为避免疾病进展至子痫前期,甚至出现子痫、心脑血管意外、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满足年龄较大、存在子痫前期病史或家族史、首次怀孕、体型肥胖等高危因素的产妇,应注意监测血压,并在出现高血压时,及时前往正规医院产科就诊。确诊后,患者需要限制体力活动,保证体重增长处于合理范围内,并避免过度限盐。在这之后,若血压仍显著升高,患者需要遵医嘱服用降压药。

发布时间:202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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