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格为2g的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为例,每次用量如下:
1、1-5岁的儿童(体重范围在10-15kg之间)一次服用1-1.5袋。
2、4-6岁的儿童(体重范围在16-21kg之间)一次服用1.5-2袋。
3、7-9岁的儿童(体重范围在22-27kg之间)一次服用2-3袋。
4、10-12岁的儿童(体重范围在28-32kg之间)一次服用3-3.5袋。
如果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服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至于具体的用量还是以您手中的说明书为准。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如果用药一段时间后症状没有明显的缓解时,请患者咨询医生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