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灭活处理、冻干制成。本品用于治疗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以下为本品的一些注意事项:
1、用药前向医生详细描述自己的特殊过敏史、身体状况、基础疾病以及近期用药情况等,排除用药禁忌,避免出现严重用药风险。
2、本品专供静脉输注。本品溶解后为澄明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细小的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的用量。
7、由于体外酶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8、本品含有4.5%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9、用药期间出现任何严重、持续或进展性的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