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禁用草乌甲素口服溶液。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草乌甲素,是从滇西毛茛科乌头属植物乌头中提取的一种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相关,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孕妇使用本品可导致胎儿发育异常,甚至胎儿畸形或死胎,使用过量可出现毒性反应,故孕妇禁用本品。
若孕妇出现如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症状,应积极就医,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安全有效的药物进行治疗,不可自行使用本品,以免发生严重用药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