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征兆,大体可分为核心症状、心理症状和躯体症状,具体症状之间可相互重叠,互为因果,很难简单划一,将其总结为十个征兆。
1、核心症状:包括心境低落、兴趣减退和快感缺失。核心症状是持久存在且随病情发展不断加重的,不受外界环境变化而变化。比如心境低落者开始时可常诉说“心情不好,高兴不起来”,终日愁眉苦脸、忧心忡忡,病情加重后会有悲观绝望、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之感,常常主诉“活着没意思”“心里非常难受”等。
2、心理症状:包括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焦虑等。重症者可出现妄想、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并在悲观失望的基础上,产生自责自罪心理,最终出现自杀观念和行为。另外,轻症患者对自身病情有良好的自我认知,能主动求治,但重症患者缺乏自知力,完全失去求治愿望。
3、躯体症状:最常见的为睡眠障碍,表现为入睡困难、多梦、早醒等。还会出现食欲下降、进食紊乱、精力下降、性功能障碍等。
需要注意的是,抑郁症患者并不需要满足上述所有症状,只要存在一到两种核心症状,就需要及时就医,由专业医生进行评估诊断。抑郁症患者应配合治疗,避免症状加重,造成严重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