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乙类一般指的是乙类药品。在中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中,医保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品通常是医保全额报销的基本药品,包括一些常见、必需的药品;乙类药品则是部分报销的药品,通常包括一些新型、特效的药品。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医保政策有所不同。
使用乙类药物产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药品归属于甲类或乙类是通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按照甲乙类的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具体由各地方定;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甲类和乙类需与OTC(非处方药)的甲类乙类区分,医保甲类和乙类是与医保报销相关的目录,而OTC的甲类乙类则是划分药品安全性的药品目录,两者是不同的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