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中毒如果为急性中毒,通常是短时间接触高浓度甲醛气体所致,主要表现为眼和呼吸系统的刺激症状;如果是口服中毒,则主要为消化道急性损伤;如果为长期少量接触引起的慢性中毒,则可有头晕、头痛、乏力等全身症状。
1、气体急性中毒:多见于甲醛蒸汽。会表现出眼睛烧灼痛、流泪增多、眼睛红、眼睛肿、急性角膜炎(表现为畏光、流泪、眼睛剧痛)、鼻炎、嗅觉丧失、咽喉炎、支气管炎等。严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继而出现呼吸困难,若未得到及时救治,可能因缺氧、呼吸衰竭而死亡。
2、口服中毒:可见口腔、咽及食道、胃的烧灼痛,口腔黏膜糜烂,伴剧烈肚子疼,有时呕吐物有血,有时伴腹泻、拉肚子、便血。更严重者,会因为消化道糜烂穿孔,造成休克昏迷代谢性酸中毒肝肾损伤,甚至死亡。
3、慢性中毒:可出现头晕、头痛、全身乏力的症状,部分患者会有消化不良、兴奋、震颤、视力障碍。皮肤长期接触,可以造成接触处皮肤干燥、皲裂、局部红肿、红斑、丘疹、瘙痒等,严重时可见甲沟炎和指甲软化。当甲醛浓度达到 20~70mg/m3 时,会出现食欲丧失、全身没劲或提不起劲、头痛、心慌、失眠等症状。
总的来说,如果出现上述症状,或闻到强烈的、刺鼻的化学气体味道,应尽快离开现场,并及时就医。日常生活中甲醛中毒常发生于刚装修好的新房中,建议打开窗户充分通风后再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