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是皮肤或黏膜单次或多次接触外源性物质后,在接触部位甚至以外的部位发生的炎症性反应。
1、病因:强酸、强碱、某些有机溶剂等,具有直接的刺激性或毒性,任何人接触后在一定时间内都可能发病,与接触物的浓度、接触时间和接触面积有关。金属及其制品(如镍、铬)、塑料与橡胶制品、化妆品、染料、防腐剂等。此类物质本身通常无刺激性,仅有少数人接触后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在再次接触该物质时才会发病。
2、症状:主要表现为在接触部位如手部、面部、颈部等出现边界清楚的红斑、丘疹、水疱,严重时可出现大疱,疱壁紧张,内容清亮。患者自觉瘙痒、灼热或疼痛。如果未得到及时治疗,疾病转为慢性,可表现为皮肤粗糙、肥厚、苔藓样变,有色素沉着,瘙痒剧烈。
3、治疗:首先要迅速脱离接触物,避免再次接触。然后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接触部位,以去除残留的刺激物或致敏物。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皮损类型选择合适的药物。常用的药物有外用糖皮质激素、口服抗组胺药等。如果病情严重,出现泛发性皮损或伴有全身症状时,可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
接触性皮炎的预后一般较好,只要能及时去除病因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多数患者可以在数天至数周内痊愈。但如果再次接触致敏物或刺激物,可能会导致病情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