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稽留流产者在取出稽留的胎儿或胚胎半年后左右再怀孕。稽留流产的情况是胎儿或胚胎在宫腔内停止发育、死亡了而未排出。使用人工的方法,比如电吸人流或药物流产将稽留流产的胎儿取出后,流产的过程才完成。从此时计起,再有半年就可以再怀孕。在这半年里,我们要找流产的原因,要观察月经恢复的情况,还要为下一次妊娠做准备。大概来4~5次月经之后,子宫内膜也恢复了,若流产原因的查找基本完成,下一次怀孕的措施也都完备了,这时候再考虑下一次怀孕就比较妥当。

刘欣燕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妇产科
副主任
北京协和医院
发布时间:20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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