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

咳露口服液不能与什么药物合用

王丽霞
王丽霞   主任药师   教授   硕士生导师
药学部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咳露口服液为止咳平喘类药物,主要用于辅助治疗一些疾病导致的咳喘,如感冒、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等,所以使用本品时通常还需要使用其他药物,而且有的患者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使用一些药物,为了安全起见,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请将自己的用药情况告诉医生,经过医生判断不存在合用禁忌后再用药。

以下为本品的一些合用禁忌和合用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1、本品含有川贝母,不适合与川乌、草乌、附子或其制剂合用,如祛风止痛胶囊、小金胶囊、同仁大活络丸等。

2、本品含有甘草,不宜与大戟、芫花、甘遂、海藻或其制剂合用,如乳癖消片、祛痰止咳颗粒、宫炎康颗粒等。

3、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也可能影响药效或增加毒副作用,因此用药期间请患者不要自行合用其他药物,以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发布时间:2024-04-25 00:21
内容
审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规范推广项目办公室
目录

    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