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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瑜
孙瑜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妇产科   副主任
国家重点专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胎儿偏小,首先要通过超声测量,明确其是否达到胎儿生长受限的标准,即胎儿体重或腹围低于同孕周正常值的10个百分位数。

一、如果没有达到胎儿生长受限的标准,则可以暂不处理,临床观察即可。

二、如果达到胎儿生长受限的标准,则要积极查找病因,根据病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由于母亲妊娠期合并症导致的,治疗母亲的合并症。

2、由于胎儿畸形导致的,可以考虑终止妊娠。

3、由于胎盘或脐带异常导致的,要严密监测胎儿的状况。

发布时间: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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