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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霞
杨慧霞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妇产科   主任
国家重点专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可通过病史、临床检查来判断是不是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具体如下:

1、病史:如果高血压孕妇在怀孕前,曾有慢性高血压的病史,就可以诊断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2、临床检查:如果高血压孕妇在怀孕前没有明确的慢性高血压病史,则可以通过产后的血压检查进行判断,尤其是妊娠早期没有进行检查、妊娠20周后才发现高血压的孕妇。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妊娠结束后高血压会持续存在,血压无法恢复正常。如果高血压的孕妇在妊娠结束6~12周内,血压恢复了正常,则提示孕妇可能不属于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发布时间: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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