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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坤
马良坤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妇产科产科中心   知名专家
国家重点专科
北京协和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女性应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孕期和哺乳期的药物治疗,以保证用药安全。

一、服药时间

1、怀孕0~4周称为极敏感期,即如果此时用药导致胎儿发育异常,那么孕妇就会发生自然流产;如果用药后胚胎继续发育,那么药物的影响一般就消失了。

2、怀孕5~10周左右(即受精卵发育的3~8周)称为敏感期,这段时间是各个脏器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药物等因素致畸的敏感时期。

3、怀孕11~40周称为不敏感期,即这段时间的用药大多对胚胎、胎儿以及新生儿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二、药物类型

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妊娠期用药分成ABCDX五大类。

1、A类和B类药物相对安全。

2、C类药物需要在明确利大于弊时使用。

3、D类和X类为一般不推荐用药或明确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发布时间: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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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规范推广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