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

魏来
魏来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肝病研究所   所长
国家重点专科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药物性肝损伤的诊断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要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肝损伤,如乙肝、丙肝、酒精、脂肪、自身免疫因素等。

2、评价药物服用时间和肝损伤出现时间的关系。一般来说,第一次服用药物两周后出现的肝损伤,以及第二次服用药物三天内出现的肝损伤,可能是由于药物引起的。服用药物后,最晚会在6个月内出现肝损伤。

发布时间:2026-05-05
内容
审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规范推广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