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酚氨咖敏片开展了上市后评价。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酚氨咖敏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酚氨咖敏片为解热镇痛药,用于缓解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症状,其组分为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患者用药前,需注意以下禁忌:
1、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和第一次用药患者要警惕过敏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停药。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所以这些人群都尽量不要使用。
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中排出,由于本品具有抗M胆碱受体作用,泌乳可能受到抑制,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4、胃溃疡患者禁用。
5、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为本品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6、使用酚氨咖敏片期间,不建议患者自行合用其他药物,如果需要使用其他药物,请先咨询医生,以减少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