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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为
孙大为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妇产科   知名专家
国家重点专科
北京协和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瘢痕子宫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危害,可能导致再次怀孕时由于子宫的容受性减弱,造成早孕期间发生先兆流产和流产、中晚孕期发生先兆子宫破裂和子宫破裂等情况。

所以,患者在第二次怀孕前应在妇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在孕期注意以下事项:

1、密切观察胚胎的发育情况,判断是否会发生胚胎停育和流产等问题。

2、在怀孕8周以上,通过B超等检查监测子宫肌层、疤痕部位的厚度变化。

3、及早建立产科病历,并在产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科学监测,降低产科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发布时间: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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