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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性生活的注意事项

孙瑜
孙瑜   主任医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妇产科   副主任
国家重点专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顶级三甲医院

孕期以12周和28周为界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三个阶段,孕妇应注意孕早期和孕晚期减少性生活;孕中期进行性生活时避免腹部压迫;若有先兆早产症状或早产征兆需避免性生活。

1、孕早期和孕晚期子宫相对敏感,应减少性生活,以防流产或早产情况发生。

2、孕中期相对安全,子宫不易发生宫缩,且无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也无孕晚期因子宫增大引起的不适,因此可适当进行性生活。

3、孕期进行性生活过程中应避免孕妇腹部压迫,以防对妊娠造成不良影响。

4、若孕期出现阴道出血、腹痛等先兆早产症状,或者有频发宫缩、超声检查宫颈管缩短等早产征兆,应避免性生活,以防不良情况发生。

发布时间:2024-10-1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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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词术语规范推广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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