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即视锐度,是指个体辨别注视目标的能力,可分为远、近视力两种。检查的具体步骤因所需检测的视力类型不同而不同。
1、远视力检查
检查远视力常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具体步骤包括确定检查位置、做好准备工作、辨别视标的缺口方向、向视力表移动等,必要时医生还会采取指数检测。
(1)确定检查位置:遵医嘱在距离视力表5米的位置采取站立或者坐位,保证表上第10行视标与被检眼向前平视时高度大致相等。
(2)做好准备工作:一般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检查一侧眼时,用遮眼板将另一侧眼遮住。
(3)辨别视标的缺口方向:患者需辨别医生所指的视标的缺口方向,并给出答案。医生会自视标0.1顺序向下,至患者不能辨别为止,记录其能看清的最后一行为视力结果,如能看清1.0全部视标,则记录为1.0。
(4)向视力表移动:如果患者在5米处无法识别最大的视标,则应遵医嘱逐步向视力表走近,直到识别视标为止,此时再根据V=d/D的公式计算出视力。
(5)指数检测:若在1米处仍不能辨别0.1视标,则患者需遵医嘱背光而坐,然后医生回散开手指置于患者眼前,由近至远嘱患者辨认手指的数目,记录其能够辨认指数的最远距离,再计算出视力。
2、近视力检查
近视力检查常采用标准近视力表,具体步骤包括做好准备工作、辨别视标缺口方向、调整视力表位置等。
(1)做好准备工作:检查须在充足的自然光线或灯光下进行,医生会将标准近视力表置于患者眼前30厘米处。
(2)辨别视标缺口方向:医生会嘱患者两眼分别由上而下辨认视标缺口方向。若能辨别1.0以上,则该眼近视力正常。
(3)调整视力表位置:若不能辨别1.0以上,则医生会调整视力表位置,直到患者能够看清,然后将视力与距离分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