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五行生克制化的正常规律和五行生克的异常变化两个方面。
1、五行生克制化
(1)相生: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而且,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其中“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以火为例,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木为火之母;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土为火之子。
(2)五行相克: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和抑制的关系,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而《内经》又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3)五行制化:指五行之间逆相生化,又逆相制约,生化中有制约,制约中有生化,二者相辅相成,从而维持其相对平衡和正常的协调关系。即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一行相对不及时,必然随之有相生,以维持生生不息。
2、五行生克异常
(1)五行母子相及:属于相生关系的异常变化,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情况。其中,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如肾病及肝;而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如心血不足累及肝血亏虚,导致心肝血虚证。
(2)五行相乘相侮:属于相克关系的异常变化,包括相乘和相侮两种情况。其中,相乘是指五行中所不胜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而相侮是指五行中所胜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其次序与相克相反,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