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法,为八法之一。是运用有泻下,攻逐,润下的药物以通导大便、消除积滞、荡涤实热、攻逐水饮的治法。又称泻下,攻下,通里,通下。凡是胃肠实热积滞,燥屎内结以及体内蓄水、冷积等邪实之证,而正气未虚者,均可使用。
2、上病下取,是一种与病气上下相反的治法。《素问·五常政大论》:“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指病证的表现、部位偏于上,从临床主证所在部位以下的脏腑或体表,用药物或针灸进行治疗。如呃逆、反胃由于阳明腑实者,用承气汤法;久喘用补肾纳气法;头晕取太冲、丰隆等。本法的运用,当以谨守病机为前提,结合病因、脏腑经络辨证,注意整体联系以及上下升降的调节。
3、针刺下部穴位治疗下部疾病。如气积在腹中,针足阳明胃经的三里穴和气冲穴。《灵枢·卫气失常》:“其气……积于腹中者,下取之”。